[摘要] 9月19日,国家林业局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授予珠海在内的22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9月19日,国家林业局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授予珠海在内的22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5大类40项,其中包括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 面 积 达1 1平 方 米 以上;全市道路绿化率达80 %以上;城区街道的树 冠 覆 盖 率 达2 5 %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以及森林健康、森林保护、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等内容。
2010年以来,珠海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为契机,以森林惠民为依归,围绕“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两大主题,秉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立足“山、海、林、城、田”特色本地特征,以“工匠精神”打造精品亮点,大力实施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累计投入了170多亿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40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36.42%(扣除湿地面积),城 区 绿 化 覆 盖 率 达 到58 .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 .5平方米,已然形成“林在城里、城在林中”的城市生态格局,并连续三年问鼎“中国宜居城市”。
经过5年多来坚持不懈的努力,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网络不断延伸,资源保护不断强化,生态文化不断丰富,珠海40项评价指标已全部达标,建成具有滨海特色的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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