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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通知:境外个人在境内限购一套自住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1-16 11:36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抑制外资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抑制外资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应当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购房的境外个人还需要提供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通知》同时要求,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外机构在境内购房时,则需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以及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时,应当严格审核境外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于符合规定的,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手续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即时备案登记。

我国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昨天,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

楼市调控再下重锤:限制境外购房 收紧房企资金

中国楼市调控“限外令”进一步升级。继各地限制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出台后,外汇局昨日出台规定,限制境外个人及机构在境内购房。

与此同时,一则关于四大行年内不再向地产商发放新贷款的消息也迅速传开。尽管昨日多家银行对此予以否认,但这并不能掩盖地产商在新一轮政策调控下资金所面临的窘境。

限制境外资金,收紧房企资金,楼市调控持续升级,管理范畴越来越广,越来越细,似有不达目的不罢休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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