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最新印发的《办法》规定,从今年11月8日起,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批后,属地镇政府将按业主与镇财政出资1:1的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给予奖补。该奖补范围包括老旧小区楼房的楼道基础修缮、照明改造、安防门禁系统、窗户防盗网、屋面整治、消防、管线、建筑物外墙翻新等。业主可通过表决参与申请楼房整治,奖补资金将由镇政府拨付给施工单位。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困难群众的资金支持和奖补审批流程。该政策将于2023年11月8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