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珠海:房地产经纪人不可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金羊网  2016-12-29 02:28

[摘要] 12月28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即日起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相关行动,重点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群众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12月28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即日起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相关行动,重点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群众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本次整治活动对象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中介协会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售,违规违法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或强制消费者交易,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或侵占、挪用交易资金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对委托销售的房屋,经网上挂牌后,未达成交易擅自网签合同且不提交备案审核,造成房源锁定,恶意占据房源,或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行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等内容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行为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为整顿二手房市场,珠海市住规建、工商、发改、税务、金融部门将联合搭建房地产经纪人(中介)机构监管平台,全市范围内的已经有营业执照(商事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中介)机构,须到市房地产经纪人(中介)机构协会进行从业备案,进入监管平台,接受监管,凡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该中介机构经手的房屋产权转移(网签和登记)手续。

另外,将加强二手房交易网签的管理宣导,规范二手房交易流程,而房地产经纪人(中介)协会发挥中介协会力量,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全行业的整顿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加强中介行业信用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珠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