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获悉,从明年3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从市外核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获悉,从明年3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从市外核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技能人才、大学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人才可采取“直接核准方式”引进。对不符合直接核准条件,但确属于企业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通过“市政府定年度总量+市户口准入联席会议审定”方式予以引进。
“这意味着没有学历或者学历不够、无证书、年龄偏大,但拥有过硬技能和匹配岗位,且确属于企业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和评价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快捷引进并落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实施期间,我市原有的有关人才引进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该《办法》为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现行涉及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毕业生接收报到、市外干部调动、技术工人招调、积分入户、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六个方面。“政策种类较多,缺乏系统性,社会公众不清楚,导致很多企业和个人反映引进、入户难。”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出台《办法》,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将干部、技术工人引进政策和渠道进行整合,对市外人才使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引进,并简化了引进程序,有利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性,营造尊重人才、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据悉,2012至2016年,我市共引进各类人才(企业人员)约70000人,入户约56000人。其中,包括49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选拔349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近3000名留学人员、50000余名大学毕业生,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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