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6年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就开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国务院先后颁发了一系列的配套标准和扶持政策。
自2006年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就开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国务院先后颁发了一系列的配套标准和扶持政策。但在珠海,通过市场自动调节,靠企业单位自发的发展绿色建筑方式,远远满足不了国家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近几年,全省多次明确下达各市绿色建筑指标任务,珠海市完成的情况不是很理想,直接影响到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结果,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缺乏积极的鼓励政策。
据了解,此次珠海立法的目的就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规范建立健全珠海绿色建筑管理体系,《办法》共计七章五十五条。《办法》明确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重点领域,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中全面要求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对于同宗用地内新建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和新型产业用地的房屋建筑要求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珠海还将建立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审计和建筑能耗监测长效工作机制,并结合珠海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界定了相关技术应用范围,强调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应当带头应用。此外记者了解到,珠海将设立绿色建筑专项资金,以示范项目评审作为重要激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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