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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网签8月1日起全面启动或增加购房成本

珠海特区报社   2016-07-29 11:49

[摘要] 近日,市住规建局发出了《关于实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8月1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进行网上备案,以防重复交易。

近日,市住规建局发出了《关于实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8月1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进行网上备案,以防重复交易。

按照《通知》要求,8月1日起,珠海市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网上签约手续时,要根据网上公布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议拟定合同条款,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签订、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将签约成功后的合同提交网上备案。同时,买卖双方在网上系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在完成交易过户或解除买卖合同前,不得再次签订以该二手房为标的合同。

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珠海此前的二手房交易,没有网签的规定,这导致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等行为。《通知》落地后,新添的网上申报环节可能会导致中介手续费增加,进而增加购房成本。但同时,此举将有助于防止出现一房多卖、虚报成交价、欺瞒交易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如何网签?

1 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访问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登陆二手房苗木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自助办理网上签约手续,亦可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各分中心设立的二手房自助交易服务区办理。如果相关二手房交易房地产经纪撮合达成,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

2 提交网上备案后,买卖双方应当在30天内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系统将自动删除网签合同信息;如超过30天买卖双方才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再次将二手房买卖合同提交网上备案。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则应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在网上签约系统办理变更或注销该网签合同的手续。

3 处于司法、行政机关限制状态的房屋,不得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处于抵押状态的房屋,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二手房买卖双方也应当如实填报成交价格,如出现不实申报价格的情况,其造成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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