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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非法认筹扰乱市场秩序 必须予以整治

珠海特区报  2016-06-20 07:48

[摘要] 现象:近年来,珠海房地产市场利好消息不断,业内外人士普遍看好本地楼市,特别是今年3月我市全面取消楼市限购后,给房地产市场再添一把火。随着楼市的火爆,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通过发放销售消息,以“诚意登记”、“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和第三方活动等方式,进行提前认筹、收取意向人资金的非法......

现象:近年来,珠海房地产市场利好消息不断,业内外人士普遍看好本地楼市,特别是今年3月我市全面取消楼市限购后,给房地产市场再添一把火。随着楼市的火爆,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通过发放销售消息,以“诚意登记”、“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和第三方活动等方式,进行提前认筹、收取意向人资金的非法营销活动。认筹作为房地产市场楼盘营销的常见手段,具有多种危害:一是故意制造楼盘热销甚至是供不应求的假象,炒高房屋的楼价,并给“炒家”提供了一个没有风险的平台;二是变相占用购房者资金,认筹资金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成了房地产商无偿占有购房者资金的“融资”方式,有非法集资之嫌。三是认筹资金通常比较隐蔽,为逃避政府部门监管措施,有的是通过第三方收取,项目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正常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建议:楼市认筹活动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人为抬高了房价,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严禁房地产商通过变相形式或手段擅自销售房屋、收取预售款和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对明知故犯的房地产商,责令停止非法认筹活动,并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此外,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严防开发商以挤牙膏方式进行“捂盘”销售。通过规范房地产商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专家点评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买房认筹属于非法活动,法律已明令禁止,政府要严厉打击。有了预售许可证之后,推出认筹优惠虽然合法,但陷阱重重,消费者要谨慎,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有效监管是正道!

专家点评2:楼市乱象太多了,为什么违法行为还能屡屡“登堂入室”,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太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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