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山场旧村几处房屋被实施强制搬离 文园北路不再"梗阻"

珠江晚报  2015-10-18 09:31

[摘要] 10月15日上午,香洲区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对翠香街道山场旧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山场村五街194号、195号、196号、六街171号房屋内居住的人员及财物实施了强制搬离,随后上述房屋被拆除。因拆迁问题迟迟不能建成通车的文园北路有望在近期贯通。

10月15日上午,香洲区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对翠香街道山场旧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山场村五街194号、195号、196号、六街171号房屋内居住的人员及财物实施了强制搬离,随后上述房屋被拆除。因拆迁问题迟迟不能建成通车的文园北路有望在近期贯通。

2002年12月6日,吴某及其妻子鲍某与珠海市五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两份《珠海市香洲区山场村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约定按“先建后拆、集中安置”的改建方式,吴某将其所有的山场村五街195号、六街171号房屋、吴某及鲍某将其所有的山场村五街194、196号房屋交给五洲房产公司拆迁改建,选择产权调换和现金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并选择期回迁房予以安置补偿。

2005年6月,期回迁安置房屋竣工并验收合格,五洲房产公司联合街道办、居委会三次在《珠海特区报》登报通知包括吴某及鲍某在内的拆迁户参加抽签选房,但吴某及鲍某拒不参加,此后五洲房产公司又多次通知吴某及鲍某办理拆迁房屋的有关手续,但吴某及鲍某置之不理,也未将房屋交给五洲房产公司拆除。为此五洲房产公司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作出(2010)香民一初字第3941号、(2010)香民一初字第3943号民事判决,判令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从山场村五街195号、六街171号房屋中迁出,交由五洲房产公司拆除;判令吴某及鲍某从山场村五街194、196号房屋中迁出,交由五洲房产公司拆除。吴某及鲍某对判决没有上诉也不履行。法院在判决生效后根据五洲房产公司的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在法院2011年初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搬迁公告等执行文书后,吴某及鲍某仍拒不迁出。

在公告期间及公告期满后,香洲区人民法院、香洲区更新局、翠香街道办事处等,又多次约谈吴某、鲍某和五洲房产公司,仍未能促使双方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上述房屋位于市政规划的文园路北段与梅华路交汇路口,由于吴某及鲍某拒不按法院判决迁出,导致双向四车道的文园路在距10米打通到梅华路的地方不得不停工,对广大市民通行造成极大影响。10月15日上午,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涉案房产所在地,当面要求吴某和鲍某立即搬离涉案房产,吴某和鲍某仍拒不执行,工作人员随即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对涉案房屋内居住的人员及财物实施强制搬离。

强制搬离执行后,法院将清空的涉案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五洲房产公司,随即房产被拆除。接下来香洲区更新局、翠香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将继续组织其他搬迁户与五洲房产公司协调,并对搬迁户进行妥善安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珠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