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划》针对现状停车问题,在管理、规划和技术层面提出了近期、中期、远期的解决措施及政策,五年内将建设64个公共停车场。
本报讯 记者蔡芳报道: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珠海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这是在《珠海市停车设施规划(2007-2020)》基础上,重点对停车设施的建设方面进行规划和落实。《规划》针对现状停车问题,在管理、规划和技术层面提出了近期、中期、远期的解决措施及政策,五年内将建设64个公共停车场。
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规划》提出: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运用价格杠杆,以经济手段抑制停车需求,减少机动车出行量,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缓解交通拥堵;取消全时段免费停车场,提高停车收费整体标准,优化停车收费结构;管理规范化,停车收费信息化;明确规定可以免费停车的特殊情况,提供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错时共享”,合理利用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利用率;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立停车收费实时调控机制,以应对交通流量和停车供求状况的变化。
《规划》将停车场分为“室内专业”、“商业场所”、“路内停车(咪表)”、“住宅区”、“其他(机场、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博物馆、物流园区、旅游景点、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等)”五类,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考虑到市民的停车习惯和承受能力,将停车收费标准分为短期2016年、中期2018年、远期2020年停车收费标准,政策调控力度按照阶梯式递增。如一类收费停车场,2016年前建议商业场所停车场收费小车高每12元,24高收费100元;咪表收费首半2元,超过半每半3元;住宅高每6元,24高收费20元。
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按照停车建设方案计划,为补充现时及未来用车停车需要的不足,将兴建公共停车设施,包括路外大/中型公共停车场、社区小型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停车场,停车泊位数量共计11355 个。根据地区城市更新开发计划及停车供需分析,对停车场建设进行时序安排,2015-2016年计划建设20处停车场,提供停车泊位3135个;2016-2018年计划建设24处停车场,提供泊位2755个;2018-2020年计划建设停车场20处,提供泊位2450个。
在停车设施投融资模式方面,可采用TOT模式、BOT模式等多种模式。鼓励建设土地需求少、土建规模小的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并鼓励将平面停车场改建为立体停车场。
为吸引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可考虑给予适当比例的容积率奖励。对于大型公建(含商业、服务业、写字楼等)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地下(半地下)停车场,提供容积率优惠。对部分项目实行更高奖励政策,允许投资停车场建设的开发商得到容积率奖励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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