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珠海房地产登记中心简化流程 港澳人士买房无需公证

珠海特区报  2015-09-23 08:53

[摘要] 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简化房地产登记申请材料涉及公证事项的通知》从今年9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该通知明确了今后涉外、涉港澳台的当事人依据有关合同进行房地产登记的,提交的合同无需进行公证。

“在珠海买房不再需要公证合同,极大方便了像我们这样有购房需求的境外人士。”昨日,澳门人程女士告诉记者,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简化购房流程让办事群众得实惠,随着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港珠澳大桥的开通,会有越来越多的港澳人士前来珠海定居置业,珠海的服务非常贴心。

程女士告诉记者,她身边有许多朋友已经在珠海置业,但以前在珠海买房,需要跑很多次,特别是要去公证处办理购房合同公证,得往返多个地方,费时费力,还要花一笔公证费用。而现在只需要在登记中心填写一份示范文本就可以办理购房登记了,非常便利。

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简化房地产登记申请材料涉及公证事项的通知》从今年9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该通知明确了今后涉外、涉港澳台的当事人依据有关合同进行房地产登记的,提交的合同无需进行公证。

据悉,简化公证材料主要涉及的业务有两类:一是涉外、涉港澳台的申请人及依据有关合同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提交的合同无需进行公证。二是因房地产赠与行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无需提交赠与公证文书;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示范性文本即可申请相应登记。与此同时,以上两类合同中心将免费提供示范文本,申请人填写后即可申请相应登记。

昨日,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说,上述两项登记2014年的业务量分别为7073宗和472宗,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此次简化前,办理该两类业务的办事群众都需对相关合同进行公证,不仅需要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还耗时耗力,来回跑多趟。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办事群众负担,该中心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就简化上述两类登记业务公证程序进行调研和深入论证,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规定,报经市法制局审查,取消部分业务需提交公证文书的要求,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今年以来,该中心以务实举措持续深化转作风、提效能成果,不断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让群众少跑些路,多办成事,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后一公里”问题,获得了办事群众一致好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珠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