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洲区教育局23日就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发布细则,明确已有该区学籍、在学区内无新购置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香洲区教育局23日就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发布细则,明确已有该区学籍、在学区内无新购置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转学符合三个条件
根据该安排,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学生才能转学:符合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内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区内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视当年学位情况安排公办学位;香洲区高端产业人才、留学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子女,视当年学位情况安排公办学位。
该项细则同时指出,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遇到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时,由香洲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调配,并将调配结果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学生及其家长应服从香洲区教育局的安排。
两种情况不予转学
根据香洲区教育局发布的转学插班细则,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将不予转学。
已有香洲辖区学籍,在学区内无新购置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根据要求,如需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个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个学期,这几个学段的学生均不予转学。
报名时间5月8日至22日
报名时间: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22日。
报名方式:需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登录香洲教育网“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专栏或直接登录“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按转学插班生指引填报。
提醒:确实无法上网报名的家长,可于5月16至17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香洲区教育局定点报名处由工作人员指导下现场完成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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