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须先接受经济状况核查

兰州晨报  作者:田玥  2015-03-26 18:14

[摘要] 本报讯 (记者田玥)3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日前与省住建厅经过协商决定建立信息共享互查合作机制。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

本报讯 (记者田玥)3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日前与省住建厅经过协商决定建立信息共享互查合作机制。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

据了解,双方约定将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查询合作,在申请或已享受社会救助人员房产拥有、房产交易房屋租赁、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畅通双方信息沟通渠道,提高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省级核对信息平台建成后,全省困难家庭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先接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珠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