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小区停车物业罚款 业主状告物业公司

燕赵晚报  作者:马榕  2015-03-19 14:22

[摘要] 在小区停车未办理登记换证,保安要求缴纳100元罚款及10元停车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邵先生后将物业公司告至法院。近日,新华区法院成功化解了这起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因停车引发的纠纷。

在小区停车未办理登记换证,保安要求缴纳100元罚款及10元停车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邵先生后将物业公司告至法院。近日,新华区法院成功化解了这起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因停车引发的纠纷。

邵先生租住在新华区某小区,某天晚上他将自己的小轿车停在楼下,早晨开车上班时在小区门口被保安拦住,称邵先生进入小区时未办理登记换证,要求其缴纳100元罚款及停车费10元。邵先生拒绝缴纳,双方发生争执。因急于外出,邵先生将110元交给保安,保安向其出具了小区物业公司的收据。事发第二日,邵先生就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返还110元。

新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认为双方矛盾不大,确定了调解方案,直接将诉状送到了物业公司经理的办公室。在了解公司经理对该事件的看法后,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诉经理,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物业公司虽然对小区停车位进行管理,但无权行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希望物业公司能主动提出和解。物业公司认识到错误,主动派工作人员到法院,将包含诉讼费在内的150元交给邵先生,之后邵先生撤回了起诉。(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曹江红 王娟)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珠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