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又到了每年一度的申请期。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已开始,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企业可在本月提出申请。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又到了每年一度的申请期。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已开始,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企业可在本月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
每月1千元
据了解,租房补贴标准与2015年一致,具有博士学位的,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6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300元/月;属于高技能人才的,300元/月。
申请流程
●企业人事或申请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个人申请表》和《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申请人提供个人申请材料,按要求的顺序装订后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企业人事核实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人事将《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公共邮箱(zhsrcfw@163。com),注明邮件主题(单位全名+2016年租房补贴),经核查无误,再联系企业人事预约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电子版提交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20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2017年4月21日-5月5日
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三类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享受过我市其它住房优惠政策,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且所在企业未安排住房。除此外,还需同时具备三类条件。
1. 符合以下学位、学历、职业资格条件之一:
●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留学人员
●取得“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
●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 年龄条件:
●取得学士学位人员的未满26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的未满31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和高技能人才的未满36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 其他条件:
●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人条件的,均可申请;
●夫妻中一方已享受了我市高层次人才或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的,另一方符合申请条件的,也可申请;
●同一人员同时符合享受我市多项住房优惠政策待遇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方式,由申请人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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