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成为明年计划完成的五项政府规章之一。
7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成为明年计划完成的五项政府规章之一。
据介绍,今年6月,市法制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2017年立法建议项目,随后共征集政府规章建议项目8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突出重点精进立法,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坚持“立”、“改”、“废”并重,我市确定了明年5项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5项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分别是,《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珠海市小型客运船舶管理规定(废止)》、《珠海市历史建筑及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并废止《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不少高于7层的住宅并未安装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关注。但由于电梯加装过程存在诸多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增设电梯工作一直进展缓慢。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将对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予以规范,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目前,市住规建局正在起草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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